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FJ202312070084 |
宁德市福鼎市叠石乡里湾村,石莲山大片林地被毁用于种植茶叶,违法建设茶叶加工场,破坏南溪水库水源地生态。 |
宁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区域涉及毁坏林地的对象为福鼎市长简垄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福鼎市万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长简垄合作社滥伐商品林335株、违法破坏55.95亩林地用于建设茶园基地,福鼎市林业局已于2021年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合作社缴清罚款并已补植苗木。但现场核查发现补植复绿后期管护较差,部分林木死亡。 2.万意生态公司违法破坏1.96亩林地用于建设茶厂(群众反映的茶叶加工场),福鼎市林业局已于2021年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仍未整改。 3.上述茶园基地及茶厂均位于南溪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茶厂目前已停产;茶园基地被砍伐部分已补植复绿,山体无明显裸露,对南溪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较小,不构成生态破坏。 |
部分属实 |
1.长简垄合作社于12月31日前完成补种工作,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2.万意生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和相应地块的复绿工作,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
1.福鼎市林业局督促长简垄合作社继续补植,并加强后期绿植管护力度。 2.福鼎市叠石乡人民政府、福鼎市林业局督促万意公司拆除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并开展补植复绿工作。 3.福鼎市叠石乡人民政府牵头,福鼎生态环境局配合,加强辖区内南溪水库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监管。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X3FJ202312070094 |
宁德市福安市溪潭镇越秀村,横林溪河道被非法填埋,污染河道水质,导致周边庄稼和农作物得不到水源灌溉。 |
宁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河道填埋”实为福安市穆阳溪引水一期工程C2标横林支洞出碴道路小溪段便道项目。 1.因横林支洞施工弃碴需要,施工车辆又不便从横林村村道通行,经施工单位申请,福安市水利局复函同意出碴车辆借用横林村小溪作为施工便道,便道使用混凝土、河卵石或碎石整平,不对原河床造成破坏且不影响行洪。 2.经现场核查及走访村民,该便道所处河段水质与上游河段水质无明显差异,周边庄稼和农作物灌溉用水来源于其他山涧水源,目前农作物生长正常。 |
部分属实 |
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该施工便道管理,保持施工便道河段河道整洁,待横林支洞出碴道路小溪段便道运营期结束后及时恢复小溪河床原状。 |
福安市水利局及溪潭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保持施工便道河段河道整洁,待横林支洞出碴道路小溪段便道运营期结束后及时恢复小溪河床原状。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X3FJ202312070072 |
宁德市福安市坂中乡步兜山景福小区旁,兴旺茶叶厂、丰宇茗茶叶厂、鸿秋茶叶厂,无环评手续,污染周边环境,距离居民区较近,装卸噪声扰民。 |
宁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对象为福建省兴旺茶业有限公司、福安市丰宇茗茶业有限公司、福安市鸿秋茶业有限公司。 1.茶叶种植、制茶及相关仓储项目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范围内,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鸿秋公司尚未投产运营;丰宇公司仅从事茶叶包装作业;兴旺公司制茶工序主要包括筛选、烘干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12月8日,福安生态环境局对3家茶叶厂在生产运营装卸作业时的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超标。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督促3家茶叶厂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做好厂区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及装卸货物时间,将对周边群众的生活影响降到最小。 |
福安生态环境局要求3家茶叶厂加强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合理安排车辆进出厂区及装卸时间,严禁在日常休息时段(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中午12点至下午2点)安排车辆进出厂区及装卸货物。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D3FJ202312070014 |
宁德市柘荣县乍洋乡五浦徐庄村,正宏养猪专业合作社养猪场,污水通过管道排入临近的城郊乡坑里村小溪。经群众举报,目前排污管道已拆除,但该养猪场晚间重新安装管道,2023年12月6日晚间22点再次偷排(村民已报警)。且农田土壤被污染问题仍未解决。 |
宁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八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正宏养猪专业合作社在清理坑里村水田消纳地的过程中,擅自在消纳地靠近柘头兰坑溪涧处开挖排放口,将原排入消纳地暂未完成抽吸的废水通过开挖口排入柘头兰坑溪(涧),涉嫌存在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2.坑里村水田消纳地需逐步清理翻耕,在翻耕到位前暂无法耕作。 |
基本属实 |
1.合作社2024年2月7日前内完成对氧化塘及沼气池清理并恢复使用,完成坑里村水田消纳地清理翻耕工作。 2.对检查发现的偷排、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从严从快推进整改。 3.合作社实施污染防治设施提升改造,保障充足消纳地,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 4.做好群众沟通工作,及时反馈整改进展,取得群众理解支持。 |
1.宁德市柘荣生态环境局已于12月9日对该合作社新出现的涉嫌存在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柘荣县农业农村局继续指导合作社开展对坑里村水田消纳地的清理翻耕,尽快恢复农田耕作能力,并在翻耕后适时指导耕作。 3.城郊乡已逐户走访坑里村群众,告知对该企业和对受污染耕地的处置方案,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
阶段性办结 |
无 |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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